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发布人:天津市消防协会 发布时间:2021-10-17
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1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的设置检查
技术要求:
1)查阅建审设计资料及对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应设置如下部分或全部的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灭火器;
2)查阅建审设计资料及对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其设置的场所、部位应符合要求;
3)观察所设置的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完整、齐全;
4)观察该建筑物的的使用性质和建筑结构应与建审设计相一致;
5)由于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有矛盾时,应和受检方协商或在报告中加以注明。
检验方法:对照资料观察检查。
2.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检查
技术要求:
1)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应获得产品认证证书;
3)纳入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目录的产品应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4)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的强制检验产品应经国家认可、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5)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的产品,应当使用3C认证标志或型式认可标志;
6)消防产品必须有经云南省消防部门批准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
检验方法:查阅资料。
技术要求:
1)现场测量建筑高度、建筑面积,观察楼层及使用性质等应与消防建审后的设计图纸一致(测量每层的建筑高度和面积进行相加应与设计值相符)2)查阅资料并现场观察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消防建审后的设计(应使用不燃材料及构件的截面积应与设计值相符)。
检验方法: 对照资料观察检查和现场用尺测量。
检验器具:0m -30m卷尺。
3.2平面布置
3.2.1平面设置
技术要求:
1)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特殊场所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设置的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2)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商店、展览厅、歌舞厅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排烟设施、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应急照明等设置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3)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排烟设施、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应急照明等设置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4)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建筑物内储存可燃物设置数量、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5)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及消防设备房间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双电源切换装置、应急照明等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6)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资料观察检查和现场用尺测量。
检验器具:0m -30m卷尺。
4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技术要求:
1)现场测量防火分区的划分和防火分区的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或经专家论证通过;
2)观察和校核防火墙材料和完整性,当在防火墙上开设洞口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的水幕分隔;
3)观察有无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管道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4)观察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5)现场测量和观察检查上下层相通部位和中庭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应超过允许值,超过时应进行防火分隔;
6)观察检查玻璃幕墙的有窗间的层间和无窗间玻璃幕墙的层间的防火分隔及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扳、隔墙处的封堵和分隔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7)观察首层与地下层应进行分隔处理,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分隔处理;
8)查阅资料和观察其他场所的防火分隔应满足设计要求;
9)观察有无擅自改变防火区现象或因使用性质的改变而使防火分区不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资料观察检查和现场用尺测量。
检验器具:0m -30m卷尺。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技术要求:
1)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2)观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3)测量检查疏散宽度和最不利点的疏散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4)观察疏散走道设置形式,测量疏散走道的宽度和长度;
5)观察安全出口门的开启方向,公共场所不应设置门槛或踏步;
6)查阅资料和观察检查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和避难通道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面积及宽度、消防设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7)观察安全出口有无上锁、遮挡及设置栅栏、卷帘门;及疏散通道有无堵塞等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检验方法: 对照资料观察检查和现场用尺测量。
检验器具:0m -30m卷尺。
6气压、稳压装置
技术要求:
1)查阅资料和观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没有高位消防水箱或高位水箱高度不够时,应采用气压、稳压装置维持消防给水系统的补水和压力。
2)查阅资料核实气压、稳压装置型号、规格、容积、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3)观察气压、稳压装置组件应齐全、外观应无损伤、泄漏等缺陷,固定应牢固;
4)用卷尺测量气压、稳压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四周的检修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其宽度不宜小于0. 7 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 m;
5)观察当气压、稳压装置设置在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防冻措施;6)观察气压、稳压装置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进水管及出水管管径、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出口阀门应有启闭指示并应在常开;
7)观察并试验稳压泵应设备用泵,其工作能力应与工作泵相同,并应能主、备泵自动切换;
8)观察稳压泵应具备手动启动和自动启动等方式。
项目类别: 2)为A类项;1)、6)、7)、8)为B类项;3)、 4)、5)为C类项。
检验方法: 对照资料观察检查和现场用尺测量,在年度检测时,第2)、4)项不检测。
检验器具:0m -5m卷尺。
7消防水泵控制柜
技术要求:
1)观察水泵控制柜应有标明系统及编号的标志;
2)观察和试验控制柜应具有主、备泵切换功能,并应在主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3)观察控制柜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功能开关,并能接收控制室的远程控制信号,并能正常工作;
4)观察控制面板上的按钮、开关、仪表、指示灯应正常,并应易于操作且有功能标志;
5)试验和观察控制柜应有电源指示显示,并应有显示水泵启、停和运行状态功能;
6)观察控制柜内的布线应整齐,各零部件的布置应符合要求,接地线连接牢固,安装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项目类别:2)、3)为A类项;1)、4)、5)、6)为C类项。
检验方法: 对照资料观察检查和试验检查。
8水泵接合器
技术要求:
1)观察和用游标卡尺测量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管道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
2)观察当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不同系统或不同消防分区的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在一起时,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分区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3)观察组件应完整无损,组装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连接,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4)用卷尺测量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距人防工程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②消防水泵接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墙壁式消防水泵接合器时,其中心高度距室外地坪为700m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水泵接合器上部墙面不宜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等易破碎材料,当必须在该位置设置水泵接合器时,其上部应设置有效遮挡保护措施;③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④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⑤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
5)观察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止回阀应关闭严密;
6)观察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7)利用消防车进行消防水泵接合器充水试验,用消防火栓测试装置测量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 3)、5)、7)为A类项;1)、2)为B类项; 4)、6)为C类项。
检验方法: 对照资料观察检查、试验检查和现场用仪表测量,在年度检测时,第4)、7)项不检测。
检验器具: 压力表、消火栓测试装置、0m -30m卷尺、消防车。
9喷头
技术要求:
1)查阅资料和核对喷头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喷头类型和使用环境应符合GB50084的要求;
2)观察喷头有无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3)观察喷头外观无变形、损伤缺陷,标志应清晰,齐全,安装牢固,无渗漏;
4)查阅资料核对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总安装个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量不应少于10个;
5)查阅资料核对下列场所应设快速响应喷头:A)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B)医院、疗养院病房及冶疗区域;C)地下的商业及仓储用房;D)超出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
6)观察在同一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的喷头。
项目类别:1)、2)B类;3) 4)、5)、6) C类。
检验方法:对照资料观察检查
10消防泵组
技术要求:
1)查阅资料并观察消防水泵和泡沫混合液泵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观察消防水泵进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或真空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3)用尺测量泡沫泵站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宜小于30m,用秒表测量消防水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最远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宜大于5min;
4)观察泡沫泵站内,应有水池水位指示装置;
5)观察应将独立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或泡沫喷淋系统保护区内,用尺测量设置在防火堤外的独立泡沫站与储罐罐壁的间距,大于20m时,观察应具备遥控功能;
6)查阅资料并观察泡沫泵站的动力源应消防电源或柴油机等备用动力;
7)观察泡沫消防泵应采用自灌引水或充水装置,一组泡沫消防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8)观察并试验消防泵或泡沫液泵应具有工作泵有故障时应能自动(手动)切换到备用泵功能;
9)观察消防水泵,泡沫液泵和泡沫混合液泵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现象;
10)消防水泵,泡沫液泵和泡沫混合液泵的安装和试验应按本规范消防泵的要求进行;
11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
技术要求:
1)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3)启动报警按钮后,观察报警控制器显示屏上显示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和实际安装位置相对应;
4)启动报警按钮后,观察确认灯应点亮,并能保持至控制器复位。
项目类别:全为A类项。
检查方法:现场试验
12报警控制器
技术要求:
1)用探测器试验装置或解发手动报警按钮时,用秒表测量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观察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盘,应能显示火灾部位,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复位;
3)观察火警总指示灯应点亮;
4)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光报警信号应保持,再次输入火灾报警信号,应观察控制器应能再次启动声报警信号,并显示盘应能显示此次报警的地址和时间;
5)输入多个火警信号时,观察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当前火灾报警的总数;
6)复位功能:控制器处在运行或报警状态时,按动控制器上的复位键和密码后,控制器应能恢复至设置状态;
7)距离音响器件中心1m处,用声级计测量音响器件的声压级应在65-115dB。
项目类别:1)、2)、4)为A类项;3)、5)、6)、7)为B类项。
检查方法:现场试验检测。
检查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秒表、声级计。
13消防联动
技术要求:
1)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设计要求或规定的逻辑关系,输入联动控制信号,观察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连接的各类受控消防设备,观察模块、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
2)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观察控制器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应有光指示,并显示启动设备名称和部位,记录启动时间和启动总数,光指示应保持至控制器复位,特殊情况需要设置延时,最在延时不应超过10min;
3)观察控制器应能显示受控设备的工作状态,在输出控制信号后应显示反馈信号;
4)观察控制器应能显示手动或自动操作方式的工作状态;
5)在自动方式操作过程中,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处于手动操作方式时,进行操作,检查应用密码或钥匙才能进行操作;
6)观察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外,还应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实现手动控制。